有一個很有錢的商人趕著去開會,走到會場大門口的時候,看到一個穿著非常破舊的人,用哀求的口吻在推銷鉛筆,這個有錢商人就覺得這個人很可憐,所以就給了他一百塊錢,匆匆地走入大廳,可是他走了幾歩,就覺得有點兒不妥,就又折回頭,來到那個人面前,向他要了幾隻鉛筆,然後抱歉地解釋說:


「ㄟ~ 我那一百塊錢是向你買筆的。對不起,我們都是商人嘛。」而一年之後,這個有錢商人去參加另外一個聚會,聚會當中突然有一個衣著光鮮的人走過來,就跟他說:


「先生,你可能已經忘記我了,但是我永遠都不會忘記你,你就是那個給我自尊、自信的人,我一直以為自己只是一個推銷鉛筆的乞丐,你卻適時地提醒了我,我是一個商人,而從那時候開始,我就真的開始努力推銷鉛筆。」


 


很有意思的一個小故事,很多時候我們都是樂於幫助別人,但是在幫助別人的時候,我們自己最深刻的地方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,希望藉此為自己建立一個美好的形象,完全沒有顧及到受幫助的那個人,他心裡面的感受,其實愛絕對不是施捨,而是一種接納和尊重,就好像故事裏那位有錢的商人一樣,他給了那個賣鉛筆的乞丐一百塊錢,可是他更給了他一份自尊,他說:你是一個商人,你不是乞丐。而這樣子的一種尊重,就激發了那個人,真的讓自己成為一個商人,這真是一個很美的故事。我們用什麼樣的態度去對待別人,真的就有可能影響到那個人怎麼樣看到自己,怎麼樣活出一種樣式來?


 


本文摘自:宇宙光有聲雜誌200810月號http://www.cosmiccare.org/Touch/Pro_CDmagazine.as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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